第二章 义庄验尸-《法医宋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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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畔一对水滴形的翠玉坠子,随着走动灵动轻摆,更衬得她花容月貌,温婉端庄。
“夫人,今儿个是用玫瑰还是用茉莉?”一旁穿着水绿色衣裙的小丫鬟低眉顺目道。
安雨柔朝她看了看,微微一笑:“茉莉吧。”她喜欢玫瑰的柔美,更爱茉莉的芬芳。
“是。”小丫鬟点头应着,回手拿起桌上一个白瓷小瓶,从里面夹出几朵白白净净的茉莉花苞,放进一旁早就备好的手盆里,然后
再倒上温水,将帕子浸在里面打湿了,轻轻拧干,毕恭毕敬地递了过来。
见她低着头,安雨柔有心跟她说不必如此拘谨,可又一想,这孩子心重,说多了怕她多想,只得笑了笑便罢了。
“小姐,您猜猜今天晚饭有什么!”
一个穿水蓝色罗裙的丫头做了个鬼脸,笑呵呵地问,眉眼间似乎还透着股挡不住的雀跃。她看起来比那绿裙小丫鬟长了几岁,性子开朗些,人也敢说话。
只是,为何这两人一个人称她为小姐,一个又叫她夫人呢?
原来,这水蓝色裙子的丫鬟叫映月,她和那位周嬷嬷都是安雨柔出嫁前便伺候在安雨柔身边的。周嬷嬷几乎是看着安雨柔长大的,而这映月是家生子,从八岁那年便跟着安雨柔,如今也有十三年了。
至于那绿裙子的淑香,却是回到董家老宅以后,去年年底才提拔上来的,跟了安雨柔还不到一年,所以总显得有些拘谨。
安雨柔今年二十六,是郡公三女,跟弟弟安盛平总被人唤作安四郎一样,安雨柔在家时,也总被父母兄长亲切地喊上一声“三娘”。
她十七岁那年,被父亲许配给了已故的护国将军董昭的二儿子董疏城。成亲前,她与董疏城曾有过两面之缘,也就是这两面,让他对她一见倾心,再见钟情。
他从小在军中长大,跟随着父兄一起习武练兵,性子原本极沉稳,不苟言笑,更不懂情为何物,一心为民为国,只想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战场之上。直到见了她,才突然明白心动的感觉。
董疏城是不怕死的,父亲和大哥相继为国捐躯,虽有难过,但擦干眼泪,他还是那个屹立不倒的铁血男儿。可自从娶了安雨柔之
后,他却突然不想死了。
战场上,越是不怕死的人,越能活到最后。他心里有了牵挂,自然就有了弱点。
婚后第三年,番邦入侵,他率十二万大军将强敌抵挡在关外,血战几天几夜。
那场仗赢了,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。
他虽是军中统帅,却和战士们一起将热血洒遍了脚下的苍茫大地。岁月流转,黄沙覆盖了他的身躯,却掩埋不了安雨柔的丧夫之痛。
如果说成亲是奉了父母之命,但婚后三年,这个不苟言笑、不懂柔情,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边关安全、百姓安危上的董疏城,却让安雨柔真的生出几丝真情来。
只是,这迟来的爱情刚刚萌芽,却又被他的死讯无情地扼杀了。如果说从未怨恨过,那是不可能的。
九年前,父母逼迫她嫁人时,她怨恨“那人”不言不语,不敢大胆一次,好不容易接受了现实,也磨合了脾气秉性,终于放下执念,放下对“那人”的思念,想要和自己的夫君好好过日子时,等着她的却又是这样一个结局。
她不知自己前世是不是造了什么孽,所以今生才要受到这样的报应。让她一生孤独,爱一次,却更伤一次……
“那人”起码还活着,她不求别的,只要知道他过得好,她就能安心了。可自己的夫君却死在了战场上,连尸首都没收回来,只建了座衣冠冢,就算圣上追封又有何意义。
她真正想要的,还不就是一人心,到白首。
原本,她是可以留在临安城的,那里有将军府,有郡公府,她想在哪里生活都可以。可是,她受不了睹物思人,更受不了娘亲每次见她都哭哭啼啼,说她命苦……所以两年前,她便回到了董疏城在湖南的老宅。
董家已经没人了,一门英烈,三代忠良,只剩下她。
只可惜,她没能在董疏城出征前,为董家留下一点血脉……
思绪拉回眼前,安雨柔将视线落到八仙桌上,今晚的菜肴都是她的口味,清清淡淡,最适合夏日。而且,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放在蒸笼里,刚热过,还冒着丝丝热气的芙蓉莲子糕。
“是四郎送来的?”
安雨柔微微一笑,眉梢眼角说不尽的温柔。她这个弟弟在家中排行最小,可比起两位哥哥来,反而跟她更亲近些,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最好的。
“小姐猜对了一半,”映月狡黠,故意朝她挤挤眼睛,“虽然确实是四少爷命人送来的,但这东西却不是他自己去买的。”
自然不是他自己,他整日忙着那恼人的案子,哪有时间去外面排队?
“是安广?”
“不对!”
“那就是福顺了。”
安广虽是安盛平的贴身侍卫,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四弟是不会让他去做的。所以福顺的可能性反而大些。
福顺跟着安盛平的时间也有三四年了,这孩子天生一副笑脸,嘴巴又甜,最主要的是,他为人处世相当成熟,路子也广,不管什
么事交给他,都能办得稳妥细致,也因为这样,从不收小厮的安盛平才破格抬举了他,让他跟在身边,帮忙打理一些琐事。
“也不对!”
见她猜不出,映月终于忍不住,转头看看周嬷嬷,一副迫不及待想要揭晓答案的样子。
周嬷嬷点点头,示意她可以如实说。
映月笑了,也不避讳淑香,回答道:“回小姐,今儿个宋公子来了,他来的时候特意提了两包莲子糕,听说是进城时,绕了远,去那望月楼买的。也是他运气好,今天下雨,居然没人排队,还富余两斤,所以他干脆全包圆了!”
她说得眉飞色舞,但听到别人耳中,却又是另一番景象。
周嬷嬷虽然早就知道了原委,但心里也是喜忧参半,小姐虽守寡多年,她盼着小姐能早日再找个好归宿,不要年纪轻轻的,就这样孤独终老。可另一方面,她对那人了解不多,只知道他与小姐曾有过一段情谊,但不清楚为何当年老爷要把小姐嫁出去,他却无动于衷。如今,时过境迁,小姐守了寡,他又会不会嫌弃小姐呢?
不过,凡事也要看小姐自己的意思,倘若小姐真的还放不下那人,就算撕破这张老脸,她也要去找那人问个明白!
淑香虽不知道这宋公子是谁,可见那映月姐姐开心的样子,也知道这位宋公子必定是夫人和安公子的旧识。她年纪轻,闹不懂这里面的关系,因此好奇多过于关心,倒也并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。
至于安雨柔……
心中五味杂陈,一时间,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。
她从没想过此生还能再见他,虽然偶尔也会从四弟那里听到些
他的消息,但随着她嫁人后,重心慢慢转移,再加上那时夫君还在世,四弟也不好频繁地来见她,所以有些事,她也刻意让自己去忘了。
一直到几个月前,长乐乡发生了这件离奇的案子,她给父亲写了信,说明了其中的原委,父亲才派了四弟来调查。上个月,又来了位金刀名捕徐大人,说是要帮着四弟一起破案。
徐大人不是本家人,因此被安排住进了董家的别苑。
而四郎是她亲弟弟,又是郡公之子,旁人不敢说闲话,是以也没让他出去另找房子,直接搬进了董家老宅,和自己同住。
后来,四弟一日闲谈时告诉她,“那人”本来考取了功名,也得了官职,却因为家中老父病重,竟然把官辞了。
宋慈的为人,她是了解的。这人重情讲义,心思细腻。只是,他这种种优点,却又全都与她无关。
当年父母有意将她许配给董疏城时,四弟曾经拿着她给的金簪,偷偷去问过宋慈,他当时的话,如若四弟转达得没错,那每一字、每一句,她时至今日仍旧记得清晰,痛得惨烈—
他说:“董家三代忠良,是皇上身边的忠臣,百姓心中的英雄,宋某何德何能,只盼着三小姐能与董大人琴瑟和鸣,白首同心!”
当年她对董疏城毫无爱意,宁死也不想答应这门婚事,但他这番话,却彻底伤了她的心。
她一气之下,同意了爹娘的安排,这才从安小姐,成了董家的少夫人。
她曾经最喜欢,想要送他当作定情信物的簪子,他连碰都不肯碰一下。而她,却像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在乎一般,一直把那簪子戴
在头上,即便婚后也不曾摘下来。
她恨他的决绝,却更恨自己放不下。
时过境迁,好不容易那些记忆都淡了,他又来做什么呢?莫不是为了那女鬼挖心的案子?
安雨柔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,或者说,她曾经是。只是在他那番话之下,她早就忘了那个多愁善感、年少无知的自己。
说不想,虽然只是自欺欺人,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,即使再想起,又有什么用?
“哦。”
她应了一声,那芙蓉莲子糕刚刚咬了一口,此时却如鲠在喉,看着映月那期待的目光,她竟不知是该咽下去,还是该吐出来。
心头泛起一阵苦笑,面上却不露声色,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一般。
“倒是宋公子有心了。”
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喜欢望月楼的莲子糕,要不是凑巧,那便是四弟在信里告诉他的。可他现在居然真的买了来给她,反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。
既然当年拒绝了她,如今又何苦再来讨好!
她的心,早如死水一般,凭什么他以为他来投一颗石子,就能让她再泛起涟漪!
周嬷嬷和映月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淡漠,不由得都有些失落起来。尤其是映月,她皱着眉,完全不理解小姐的心里是怎么想的。
当年,小姐做了一幅画,四少爷还叫宋公子帮忙题了词。那画小姐当作至宝一般,以前每晚都要拿出来看看的,只是后来嫁了人,
这才把那画锁进了箱子。
虽然姑爷对小姐也不错,可在她看来,小姐喜文,那宋公子既有才华又有智慧,比起舞刀弄枪的姑爷来,反而更配自家小姐。
只可惜天意弄人……
不过既然现在姑爷已经不在了,那说不定,这两人还有机会再续前缘!
“小姐,您忘了?这宋公子一直……”“行了,食不言寝不语,映月你忘了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吗?”
安雨柔不想再听,她性子虽好,但也有脾气,摆摆手,示意映月不要再说了。
她本就生得极美,平素恬淡到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,此刻眉宇间牵出一分微微的怒意,反而又添了几分人气,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,变得生动了起来。
这表情,映月和周嬷嬷已经多年不见了。两人不再说话,静下心来伺候主子吃饭。
安雨柔终于艰难地吃完了那块芙蓉莲子糕,那糕点一如既往的好味道,只是那软糯清香此刻却不由得生出了一分苦涩。
也不知是忘了取出莲心,还是她的心发生了动摇。有些苦涩,再回味时,却又仿佛透着些许的甘甜。
入夜,亥时。
七月天的夜晚,天气还不算太热,况且今日下过雨,空气中仍旧残留着凉爽的感觉。
宋慈今晚没有骑驴,他喜欢走在空旷的街上,尤其是夜里的青
石路,无论白天有多繁华,到了深夜,街上都安静得好像另一个世界。洗尽铅华,仿佛那些喧嚣都与自己无关,待到黎明,繁华再起,宛若一个轮回。
其实,他到长乐乡后,最想做的事是去义庄看看几位受害人的尸体。他明白—人可以等,可尸体却不能等。但他了解安盛平,若是不为自己接风洗尘,肯定会过意不去。况且自己一介布衣,贸然去义庄查验尸体,也需要个由头。
他赶了两个月的路,这一路上,他在心里勾画出了无数个方玉婷的影子。应是妩媚妖艳的,若不是极美,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在死后仍带着微笑?
可若真有那么美,又是什么样的负心男子,让她不惜放弃殿前熠熠生辉的新科状元,甚至背上不洁的骂名,结束自己花一般的生命?
他心里有太多疑问,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见到尸体,见到案发现场,他一个也解不出。
久别重逢,刚刚酒桌上,他们回忆了很多年少时的疯狂,也诉说了这些年不为人知的辛酸。加之连日来为这女鬼挖心的案子心焦,安盛平醉得彻底。宋慈不忍叫醒他,于是向安广打听了义庄的位置,只叫阿乐提了盏灯笼,主仆两个轻装上阵,想要趁夜去会会方玉婷的几位夫婿。
义庄值守是位看起来足有六十岁的老伯,他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来敲门,披着衣服起来开门时,脸上还挂着起床气,颇有些不情愿。
因为没来得及向安盛平讨到官文,宋慈只好谎称自己是第四
位受害人—岳家小公子的远房表兄。因为听了表弟的遭遇,连夜从外乡赶过来,来不及去府上,直接来了义庄,想要见表弟一面。
那老伯哪管这些,朝他挥挥手,示意太晚了,明日天亮再来。
于是宋慈使了个眼色,阿乐也是会来事的,赶紧掏出一块碎银,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。
有钱能使鬼推磨,何况只是去见个死人。
老伯接了银钱,脸上也有了笑容,这才客客气气地将二人迎进来,带着他们走到角落里一副上好的棺材前,然后识趣地退了出去。虽然岳公子家中有钱,想尽快将他的尸首领回去安葬,但是因
为涉及案件,没有安盛平的许可,任何尸体都不能离开义庄。岳家人虽自掏腰包,备了口上好的棺木将尸身成殓起来,但目前也只能像普通百姓一样,放在大厅的一角。想是,下葬时,大户人家还会再换上另一副,免得这棺材沾染了其他死人的气息,不吉利。
偌大的大厅,密密匝匝停着十几副棺材,每副里面都躺着一具冰冷的尸身。有些没钱没身份的,也没有人来认领,甚至连棺材都没有,只用席子卷了,可怜兮兮地被扔在墙角。
那岳家小公子年纪确实不大,也就二十出头,看起来白白净净的,虽然死了也有两天一夜了,可面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。
阿乐跟着自家老爷少爷,从小到大自认为也见过不少尸体,但是像这样的,他却是第一次瞅见。
大半夜的,黑灯瞎火,只点着个灯笼,伴着微弱昏黄的光,在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一位,你说可不可怕,吓不吓人!
他不由觉得背脊有些发冷,汗毛都竖起了几根,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,咽了一口唾沫。
不过他手里的灯笼却没有晃,少爷在验尸,需要全神贯注,思绪一动,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案子的判断,所以说什么自己也不能给少爷添乱。
岳公子还穿着那件喜服,安盛平有令,谁也不许给尸体擦洗,更不能换衣服,只是为了照顾死者尊严,命人把衣衫整理了一下入的棺。安盛平生怕弄乱了什么细节,影响到宋慈对尸体的检验。
即便因为这个,岳家几乎闹翻了天,说他以官压民,一手遮天。可那又如何,自己向圣上请命讨来手上这权力,为的不就是查明真相,还一方安宁吗?又有什么大得过人命呢?
此时虽灯光昏暗,但心被人活活挖出来,那个血量只要不瞎,一眼便能看出来。
那大红色的喜服胸口黑了一大片,应是鲜血浸透衣衫,红上加红,血干了又暗下来的结果。
没有急着解开衣衫查看伤口,宋慈先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手套轻轻戴上,将袖口也牢牢地缠起来,塞进了长手套的里面,然后低低喊了一声:“阿乐。”
阿乐早就习惯了,只被这么叫了一声名字,就识趣地又上前几步,将手中的灯笼举高。光线照在那岳公子身上,虽然昏黄,但也足够宋慈看清楚了。
宋慈有个习惯,检查尸体时先站在远处,大面积开始观察。死者的衣物、配饰、面容,甚至发丝的任何微小的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。
他和普通人一样,也不过是一双肉眼,也会有主观判断,但这些都需要细节来弥补,如若接下来有细节推翻了他一开始的假设,
那他就会进一步探寻,直到找出真相,否则决不罢休。
岳家小公子样貌中上等,不过按照安盛平早前寄来的那封信,前两位受害者也是体貌端正,没有什么大的缺陷。据说这喜服是跟着那婚书一起送来的,宋慈不是姑娘家,不懂布料和绣工,但这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,上面的花纹也绣得极好,想来也是花了大价钱的。
方玉婷家开的,好像就是绸缎庄吧?不过既然她已经死了,那又是哪里来的这些银钱去购买如此昂贵的喜服送给自己的新郎呢?
难道,她是用纸钱在阴曹地府买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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