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如曹秀想的一般。 赵云的作用就是这么简单。 简单到让人觉得赵云就是个可爱的傻小子。 不过黎城重不重要,曹秀已经不关心了。 楼船的技术已经快到了徐州,到时候水兵建立,黎城的位置对于水军无关痛痒。 并且! 曹秀现在需要的不是与荆州开战,而是如何将自己的制造的东西全都拿出来放在战场上。 单单是斩马客就够了? 远远不够。 想要天下快速平定,横扫天下,只能有一个办法。 那就是像秦始皇一样,有一支当世无法被超越的军队。 不过曹秀也不是那种很好说话的人,让赵云住在这里住了足足三天。 这三天,曹秀专门让周仓跟他学了一套枪法。 既然想要组件兵马,那曹秀肯定是想量产足够强的士兵,而不是一群乌合之众。 赵云也知道自己不教走不了,无奈之下,只能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一套枪法教给了周仓。 周仓本是不会枪法的,学成之后可高兴了一段日子。 只不过……兴奋的时间并不长,在他某一次耍给农生看了之后,农生一句话让他气的掰断了两个蜡白杆的枪。 “这全都是江南最常见的枪法基本练习,只不过被赵云重新组建成了一套新的而已。” 关于这一点,农生也没有说这套枪法没用。 他给出的解释是:“赵子龙枪法超群,什么枪法在他的眼中都如同孩童舞刀弄枪一样,没有任何的实战作用,只有最基本的才最有用,所以……这套枪法你还是可以使用的,只要你能跟他一样使用六十三斤的亮银枪。” 六十三斤。 在战场之上,这哪儿算作是兵器,简直就算是一个累赘。 一个普通士兵拿起来抡几下就气喘吁吁了,还能作战? 做梦! 倒是曹秀,对此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,叮嘱周仓记好这套枪法,日后还是要教授给枪兵的。 在他看来,枪兵并不都是天赋异禀的奇才,他过于巧妙地枪法并不能够让他们有实战能力。 相反,这种最基本的枪法才是最有用的。 …… 会稽郡。 第(1/3)页